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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花蕊小区吴佳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4-09 14:58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吴佳伟,身份证号:142703********0657,
    柴晓琴,身份证号:142703********004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河津市汾滨街以东、府前路以南花蕊小区2号楼3单元6层602号西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晋(2021)河津市不动产权第00233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佳伟、柴晓琴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