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花蕊小区吴佳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4-09 14:58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吴佳伟,身份证号:142703********0657,
柴晓琴,身份证号:142703********004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河津市汾滨街以东、府前路以南花蕊小区2号楼3单元6层602号西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晋(2021)河津市不动产权第00233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佳伟、柴晓琴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