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中心幼儿园等16所学校36辆校车使用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4-22 10:37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5-00207 | 发布时间 | 2025-04-22 | ||
发布机构 | 河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河政函〔2025〕11号 | ||
主题词 | 科技、文化、教育 | 体裁 | 河政函 |
市教育体育局:
接你局申请,我市城区中心幼儿园等16所学校36辆校车(车牌号:城区中心幼儿园校车三辆:晋M95815、晋MY5939、晋MM5260,赵家庄中心幼儿园三辆: 晋MM9962、晋M57068、晋M31126,阳村中心幼儿园三辆:晋MS0609、晋M93279、晋MG3888,柴家中心幼儿园三辆: 晋M93158、晋M33117、晋M38746,小梁中心幼儿园三辆: 晋M81511、晋M73221、晋MR0161,樊村中心幼儿园三辆:晋M94991、晋MC2912、晋M11680,樊村干涧幼儿园三辆:晋M72927、晋MK6269、晋MJ9785,僧楼中心幼儿园三辆:晋MK3282、晋MJ0818、晋M93113,第九小学一辆:晋MF9182,柴家镇北原童乐幼儿园一辆:晋MA7919, 柴家镇吴村幼儿园一辆:晋MN9988,僧楼镇蓝梦幼儿园一辆:晋M68170,河津市博源幼儿园一辆:晋MQ2530, 河津市华晋特色幼儿园两辆:晋M55159、晋M88678, 河津市鲁班花苑幼儿园一辆:晋M95244, 河津市新万通运业有限公司四辆:晋M51789晋M51806、晋M51816、晋M51815)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2〕617号)有关校车使用许可的规定,经审查,同意该36辆校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许可年限14年(自车辆登记注册之日算起)。
河津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