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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3 15:34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武琦伟,身份证号:142703********121X,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府前路南文苑西路西(北数第一排东数第一家),1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河国用(2012)第23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琦伟
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