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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4万吨合成氨及18万吨尿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9 08:55 来源: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29 | |||
发布机构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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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4万吨合成氨及18万吨尿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二十条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将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4万吨合成氨及18万吨尿素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概况: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4万吨合成氨及18万吨尿素。项目代码:2501-140861-89-01-389389。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下载网址:
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DWDC8cf9u12aoCfbMQ4nQg
提取码: 36bc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清涧镇的政府人员、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所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发送到建设单位公布的邮箱;或书面寄送至建设单位公布的地址。
2、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反馈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慕粉荣
通讯地址:山西省河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435982004
邮 编:043300
Email:huayuanranqi202401@163.com
七、起止时间
自该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