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国土、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矿产

河津市城区洪福苑商住楼董建昌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5-14 09:09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5-05-14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董建昌,身份证号142703*******0618, 王凤梅 ,身份证号:142703********062X;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紫金街以东府前路以南洪福苑商住楼1#楼1单元4层西门401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为河国用( 2012   )第 2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建昌、王凤梅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