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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河津市1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4 17:30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5-14 | |||
发布机构 | 河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解除12家医药机构(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9家)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河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