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铝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1 11:46 来源: 樊村镇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5-21 | |||
发布机构 | 樊村镇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项目流程,保障公平竞争。河津市樊村镇人民政府现采取公开选取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代理河津市铝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为河津市铝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工作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二、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并且取得我省培训合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五)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组织评审工作的场所,应当具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包括录音录像设备置顶、对角无死角设置等固定监控设备设施;
(六)具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七)须具备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开展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基础条件;
(八)具有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三)公司简介;
(四)代理机构库查询截图;
(五)公司信誉及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注:递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整理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5年5月23 日18时00分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受理。
(二)地点:河津市樊村镇人民政府
(三)联系人:李绍华
(四)联系电话:03595285463
五、选取办法
报名公司根据领取的方案做响应文件,综合评定。最终确定1家与本次征选匹配、价格合理、服务到位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评选时间、地点及资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2025年5月26日15时00分
(二)地点:河津市樊村镇人民政府。
(三)资料报送要求:报名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密封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评定日带至河津市樊村镇人民政府。未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单位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河津市樊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