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国土、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矿产
河津市海华御园刘伟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5-23 16:04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5-23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刘伟东,身份证号:142631********6534,杨凯霞,身份证号:142631********658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河津市府前路以南、延平街以西、海华御园5号楼2单元7层东户70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晋(2024)河津市不动产权第000505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伟东、杨凯霞
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