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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6-12 19:26 来源: 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6-12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河津市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140********4060A,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十一号路以南九号路西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河国用(2016)第2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津市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