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津市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件文号]: | 河政办发〔2020〕58号 | [成文日期] : | 2020年08月28日 |
[发布日期] : | 2020年08月31日 | [状态] : | 有效 |
(河政办发〔2020〕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河津市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河津市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
排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坚决打击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安排,结合机构改革和我市实际,现就排查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为责任,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改革、探索、落实。坚决打击城镇居民违法违规买卖农村宅基地突出问题,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宅基地使用。
二、排查对象和内容
排查对象仅限定在“城镇居民”,排查内容仅指“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在排查范围。
三、排查方法和时间
本次排查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以自然资源局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收集的宅基地使用人为排查名单,以公安局提供的户籍证明为身份依据,逐村全面排查,排查结果由市、乡、村参与人员签字,数据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各乡(镇、街道)在辖区各村张贴排查通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参与排查,排查时间为本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要把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排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压实责任,层层落实。
(二)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管理的工作重心在基层,乡(镇、街道)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农经服务中心承担。相关部门要履行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管等职责。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提高认识,严格把关,切实把排查工作做严做细。
(三)加强宣传发动。加强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动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排查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氛围。
附件:1. 河津市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排查摸底表
附件1
河津市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
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 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贺红林 副市长
靳俊霞 副市长
成 员:柴保民 市政府办副主任
周向阳 市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贺正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史文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三廷 市住建局局长
刘金明 市农经服务中心主任
段都督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姚俊杰 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原红斌 清涧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斌 僧楼镇镇长
原 强 樊村镇镇长
李毅鹏 柴家镇镇长
武俊峰 赵家庄乡乡长
原川林 阳村乡乡长
刘晓霞 下化乡乡长
孙唯翔 小梁乡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