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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竞聘河津市2023年动物疫病防疫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8 18:14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3-10-08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竞聘河津市2023年动物疫病防疫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了加强河津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健全动物防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能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公开竞聘河津市2023年动物疫病防疫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单位
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三、竞标方式
通过议价方式确立一家有资质且能够承担动物疫病防疫社会化服务主体。价格低的优先,同等价格承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多的优先聘用。
四、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完成对樊村镇、城区街道办事处散养户(猪存栏15000头、牛存栏1300头、羊存栏9600只、鸡存栏73000只)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畜禽标识佩戴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养殖档案、巡査报告动物疫情、统计上报各类动物防疫信息。
2、做好免疫抽样和监测样品采集送检工作
3. 协助开展动物疫病调査、监测样品采集、消毒灭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工作。
4、免疫接种疫苗种类分别为:猪免疫疫苗种类猪瘟、口蹄疫,牛免疫疫苗种类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羊免疫疫苗种类羊小反刍兽疫、口蹄疫、布鲁氏菌病,鸡免疫疫苗种类禽流感、新城疫。
5、要求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五、经费来源
主要是2023年中央下达给我市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六、补助标准和办法
年度购买服务费用测算参考标准:基础性服务费用(含计时费、交通费等)+器材费用(注射器具、防护用品等)+疫苗冷藏费+购买自选服务费用等。服务费用不包含疫苗、免疫应激死亡补偿等费用。
七、承接服务主体资格
承接服务主体应符合且不限于以下要求:
1.依法设立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风险防范等制度;
3.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有3名以上有动物防疫员资格证、乡村兽医登记证、执业兽医资格证、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兽医师及以上职称,或经县市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备人员管理制度、技术培训制度、安全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免疫技术操作规程;
5.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无偷税漏税、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方式
符合相关服务主体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有意者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注册公司、社会组织、合作社等相关手续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质资料。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2日
申报地址: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袁永争
联系电话:15935929758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