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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2 15:00 来源: 工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1-22 | |||
发布机构 | 工科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河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
(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运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2025年第一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销售主体选取条件
销售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销售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线上销售主体能够提供统一规范的物流配送、上门送货、协助消费者完成拆封、现场激活等服务。销售主体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S/N码、IMEI码能效标识等。
(二)管理运营规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愿参与并进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三)准确上传信息。按核销和审计工作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包括销售发票、商品外包装照片(包含S/N码及IMEI码)、现场激活照片、收货地址等资料。
二、申报资料
1.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
2.销售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1)销售主体名称、性质(个体户/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范围、门店数量、占地面积、授权品牌品类情况;(2)仓储能力:仓库地址、产品储存数量;(3)旧产品回收情况(回收产品种类、2023年、2024年回收数量情况、后期如何处理,主要合作公司);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所有经营门店门头照片(标注具体地址)、门店内部照片、产品库存照片、旧产品处理相关资料(台账、发票、收据、协议/合同等);
5、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材料(应急管理部门盖章);
6、(1)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和企业/个体户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3)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
7、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主要包括防范骗补、套补及综合处置能力的措施);
8、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9.不欠税证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勿漏项缺项,表格内容不得有空缺。
三、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选取条件的经营主体向市商务部门提交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
(二)审核确认。由市商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进行实地核查后,提交全部申报资料,对申报主体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将主体名单汇总后上报运城市商务局。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此次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
申报方式:申请单位需将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报送至河津市商务局,实地核查后,提交全部申报资料。
地址:河津市人民政府大楼406室
联系人:李佳涛
电话:0359-5036386
附 件: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
河津市商务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
销售主体申请表
销售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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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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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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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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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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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销售额 |
万元 |
2024年销售额 |
万元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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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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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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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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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结算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及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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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主体承诺 |
我单位自愿申请参加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并承诺如下:
(申报单位公章) |
附件:河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