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春防秋防社会化服务工作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0 17:55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河津市春防秋防社会化服务工作
招募公告
按照运城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河津市春防秋防工作,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与公共卫生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工作队,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募条件
1. 工作经验: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需涵盖畜牧相关服务;具有动物疫病防控、畜牧养殖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春防秋防工作流程,能提供过往服务项目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报告等。
2. 社会服务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 专业团队:团队中至少有5名具备兽医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消毒等技能。
4. 设备与物资:拥有开展春防秋防工作所需的疫苗冷藏设备、消毒器械、防护用具、采样检测设备等物资,能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5.近两年有开展过社会化服务经验的公司优先。
二、服务内容
1. 负责河津市范围内牛、羊畜类(除规模户)的口蹄疫、布病、小反刍等重大动物疫病春秋两季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2. 对畜禽养殖户的免疫情况建立强制免疫档案,对养殖环境进行全面消毒,指导养殖户做好日常消毒工作。
3. 按照规定进行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与处置。
4. 为养殖户提供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提高养殖户防疫意识和能力。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
省级财政资金20万元(春秋防各10万)。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3月20日-3月26日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jsxmsyfzzx@163.com]或送至河津市中兴路41号河津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动物疫病防控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团队成员简历、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过往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 服务工作计划及报价方案。
五、招募方式
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将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10时,在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组织人员对报名的第三方服务工作队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资质条件、工作经验、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进行打分,择优选定。评选结果将在河津市政府官网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15935935340
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