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专栏>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发布日期:2025-05-15 21:17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5-15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附件1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单位(公章):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该检查事项如属于双随机,填以下内容 |
||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
1 |
4-10月 |
对肥料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全市肥料农资门店 |
1次/年 |
联合检查 |
4月-10月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管局 |
2 |
5-10月 |
对种子、农药、肥料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2、《农药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3、《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全市种子、农药、肥料农资门店 |
2次/年 |
现场检查
|
|
|
|
3 |
5-12月 |
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
全市兽药门店 |
2次/年 |
现场检查 |
|
|
|
4 |
5-12月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 |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3、《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五条 |
全市饲料经营门店 |
2次/年 |
现场检查 |
|
|
|
5 |
全年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
全市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 |
1茬1个品种最多1次 |
抽样检测 |
|
|
|
6 |
全年 |
对农产品生产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全市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 |
1茬最多1次,每年最多2次 |
现场检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