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专栏>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发布日期:2025-05-15 21:17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5-05-15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附件1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单位(公章):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该检查事项如属于双随机,填以下内容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4-10月

料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全市肥料农资门店

1次/年

联合检查

4月-10月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局

2

5-10月

对种子、农药、肥料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2、《农药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3、《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全市种子、农药、肥料农资门店

2次/年

现场检查

 

 

 

 

3

5-12月

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全市兽药门店

2次/年

现场检查

 

 

 

4

5-12月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3、《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五条

全市饲料经营门店

2次/年

现场检查

 

 

 

5

全年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全市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

1茬1个品种最多1次

抽样检测

 

 

 

6

全年

对农产品生产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全市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

1茬最多1次,每年最多2次

现场检查

 

 

 

2_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