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商务局关于加强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5 16:17 来源: 工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河津市商务局关于加强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管理的通知
各家电、家装、3C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的决策部署,依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消费〔2025〕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我市2025年家装、家电、电动自行车、3C数码参与主体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选取条件及申报资料
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各类销售主体、回收企业选取条件进行活动主体的选取确定。对于2024年已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且未出现违规行为的活动主体仍可按照2025年活动规则参与活动。
本着对活动主体全面了解,重点监管的原则,严格依据选取条件,参考前期工作开展的申报资料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梳理确定申报资料清单,做好新增主体审核确认工作。(家装、家电、电动自行车、3C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选取条件、申报资料及方式详见附件)
二、活动主体管理
(一)主体新增确认
1、主体申报。符合选取条件的销售主体及回收企业向商务局报名并按照申报资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确认。商务局依据选取条件,对销售主体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将活动主体确认名单汇总后上报运城市商务局。
3、汇总发布。市商务局将对各县级商务部门审核确认上报的活动主体名单汇总后进行公示,对接提供给服务平台,后期将对活动主体开展抽查审核工作。
(二)主体暂停终止
商务局对活动期间发现活动主体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后,依据具体情况可以暂停或终止其活动资格,以正式函件向运城市商务局提出暂停或终止申请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待整改到位视情况恢复其活动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抖音、融媒体、微信等现代媒体加大宣传,扩大活动知晓范围,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活动主体积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二)严格主体选取和管理。商务局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梳理2024年活动情况,按照要求做好活动主体的新增确认,活动开展期间,将加强对活动主体的日常监管,明确检查事项,建立监管台账,做好记录留存,定期分析研判,发现违法违规或不配合的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同时要提高服务意识,了解活动主体的困难,积极协调解决。
附件1:河津市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销售主体申报条件及要求.docx
附件3:河津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及回收企业申报条件及要求.docx
附件4:河津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申报条件及要求.docx
河津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4日